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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车缴交强险时发现他人投保记录疑非新车,三亚多部门已介入

消费者购车缴交强险时发现他人投保记录疑非新车,三亚多部门已介入

消费者陈晓湘(化名)近日向澎湃新闻反映,其于2025年7月16日在海南三亚的东风风神三亚体验中心(编注:即“海南合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东风风神L7 EV型号的新能源汽车,当时,销售人员曹某要求她将机动车交强险费用转给自己。2026年7月,陈晓湘准备缴纳新一年的交强险时,被告知自己无法投保。9月,他发现2025…

消费者陈晓湘(化名)近日向澎湃新闻反映,其于2025年7月16日在海南三亚的东风风神三亚体验中心(编注:即“海南合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东风风神L7 EV型号的新能源汽车,当时,销售人员曹某要求她将机动车交强险费用转给自己。

2026年7月,陈晓湘准备缴纳新一年的交强险时,被告知自己无法投保。9月,他发现2025年该车的交强险保单上被保险人为黄某,签单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保险期为一年。

11月3日,涉事4S店前销售经理马某某称,黄某此前系该4S店员工,其称“是公司内部员工买车”,又称“我们是先出了保险,因为要办临牌拿去当展车,后面又不当展车了”。

11月4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针对前述事件,该局高度重视,市监部门已经召集三亚市商务部门、车管所及综合执法部门共同开会调查处理澎湃新闻反映的消费者投诉问题。目前,还在与消费者核实。

前述工作人员还称,据三亚市车管所查询,涉事车辆在陈晓湘购买前并未上过牌照。

“新车”名下为何有他人交强险保单记录?

陈晓湘提供的新车销售合同显示,备注一栏手写着“首付:4900元 贷:100000元”,卖方签章一栏盖有海南合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签名为曹某。

陈晓湘告诉澎湃新闻,购车后,第一次缴纳交强险是由4S店销售人员曹某代付。其与曹某于2025年7月17日的聊天记录显示,曹某称“交强(险)转给我就好了”“交强我这边要在厂家付,你付不了”。随后,陈晓湘向曹某提供的收款码转账950元。

黄某要求将交强险费用给他,称消费者付不了。

2026年7月,陈晓湘准备缴纳新一年的交强险时,发现车辆已被他人投保:“我们当时先是在网站上咨询,打了好几个保险公司的电话,都说我的车是二手车,不能投保。”

视频显示,9月10日,陈晓湘前往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该中心开具的机动车交强险保单显示,被保险人名为黄某,号码牌一栏显示为“新车”,签单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保险期为一年。书证显示,该车生产于2025年1月6日。

2026年9月18日,三亚市税务局通过短信向陈晓湘核查确认,合远汽车2025年6月23日开具的购买方为黄某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已于2025年7月9日办理红冲作废(编者注:红冲指原发票有误或需更正,需要重新开发票调整账目)。

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发票所涉机动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码,与合远汽车2025年7月17日给陈晓湘开具发票所涉机动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码均一致。

“发票冲红8天后,4S店以更高的价格把车重新卖给了我。”陈晓湘质疑买到的并非新车,车行“一车二卖”。其称,车到手一两个月后,4S店和曹某就联系不上了。

陈晓湘所购车辆,平时是其弟弟陈强(化名)在开。陈强向澎湃新闻表示,知道此事后很担心,“如果期间发生事故,怎么办?”

合远汽车给黄某开的发票。

针对车辆已买保险,涉事4S店前销售经理给出了两种解释

2026年9月10日,陈晓湘通过当地12345投诉此事。

陈晓湘提供的9月15日与三亚市税务局办事人员的通话录音显示,办事人员曾与4S店进行联系,“车行财务说是把你(陈晓湘)的信息和黄某的信息弄混了,他们发现错了以后,将发票冲红了开给你,而不是卖给了黄某。”办事人员还告诉陈晓湘,涉事4S店已经倒闭,“法定代表人也联系不上。”对此,陈晓湘质疑:“当时我还没有咨询买车,怎么会提前预知给我开了发票(编辑注:意把陈晓湘的信息和黄某的信息弄混)?”

9月18日,三亚市税务局通过短信答复陈晓湘:“该企业红冲发票后重新开具的行为符合发票管理相关规定,不构成税收违法行为。在对该企业开展后续征管核实时发现,其已脱离注册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到企业相关人员。依据税收征管风险管控有关规定,已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并实施相应管控措施。”

11月3日,澎湃新闻致电涉事4S店前销售经理马某某,对方称,黄某系4S店员工。其一方面称“是公司内部员工买车”,另一方面又称“我们是先出了保险,因为要办临牌拿去当展车,后面又不当展车了”。

为何车辆销售给陈晓湘后未办理退保?马某某称:“保险出在谁的身上都可以。”马某某还称,其已离职,4S店也已关闭,“老板电话号码都封号了,很多人找他都找不到了”。

截至发稿,澎湃新闻未能联系上4S店老板和黄某。

11月4日,三亚市市监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局高度重视,已召集三亚市商务部门、车管所及综合执法部门共同开会调查处理澎湃新闻反映的消费投诉问题。

“目前,还在与消费者核实中。”不过,该工作人员透露,三亚市车管所查询到陈晓湘所购车辆信息显示并非二手车,在陈晓湘购买前并未上过牌照。

原文出处:澎湃新闻 (本文由聚合程序自动采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