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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周刊丨22件演出服满身污渍穿完就退,仅退款“白嫖”乱象如何治理?

新闻周刊丨22件演出服满身污渍穿完就退,仅退款“白嫖”乱象如何治理?

“顾客就是上帝”吗?在平台经济竞争越发激烈的当下,如果这句话越过了公平的边界,结果会怎么样呢?最近,广州一所职业学院,22名学生网购演出服参加歌唱比赛,穿完了、演完了,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申请退款。退回来的衣服,领口全是污渍、汗渍,商家说没法二次销售,只能整批报废。事情曝光后,学校介入,学生道歉、补款,这件事儿是收场…

“顾客就是上帝”吗?在平台经济竞争越发激烈的当下,如果这句话越过了公平的边界,结果会怎么样呢?最近,广州一所职业学院,22名学生网购演出服参加歌唱比赛,穿完了、演完了,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申请退款。退回来的衣服,领口全是污渍、汗渍,商家说没法二次销售,只能整批报废。事情曝光后,学校介入,学生道歉、补款,这件事儿是收场了。但对很多商家来说,这样的事儿几乎天天都在上演,媒体也在不断报道。很多人已经把七天无理由,当成了免费租赁,还有人利用“仅退款”规则,退款不退货,把仅退款玩成了“零元购”。类似案例,也都往往指向问题的关键:消费者的申请,平台往往迅速通过;可商家申诉,就会陷入漫长的等待,多半没有结果。在买家和卖家之间,交易中最核心的公平谁来维护,清晰的可执行的规则又是什么?

山东曹县商家 高振豪:双十一快到了,最近这几天确实量提高了很多,但是这几天退货率也特别高了,基本上每天比之前感觉多卖了30%,但是退货率增加了不止30%。

山东曹县的一家舞蹈鞋网店,双十一临近,订单量上涨,退货率也在不断攀升。而这样的细节,媒体已经报道过多次,那就是退回来的商品,很多留下明显穿着痕迹,无法再次销售。

高振豪介绍,店铺平时退货率在30%左右,退回的商品中,又有大约30%有明显穿着痕迹,无法再次销售。也就是说,如果卖出100双鞋,30双退货中就有近10双,只能报废处理。

山东曹县商家 高振豪:最近这几年退货率太高了,薅羊毛的太多了,生意太不好干了,一年卖几万双鞋,五六万双鞋,基本上一双鞋就卖30块钱左右,利润也就是四五块钱,一双鞋成本24,但是客户如果退过来无法二次销售,像这一双鞋我直接损失24块钱,我得卖多几个客户不退的,才能把这24块钱挣过来。

据曹县电商直播协会介绍,协会目前有126家会员商家,主要经营汉服、演出服等,退货率普遍在30%左右,部分企业超过50%,而在退货商品中,使用痕迹明显、无法二次销售的比例,超过20%。

山东曹县电商直播协会会长 李字雷:这种情况最少要占到20%左右,比如说常见的都会有一些退回来明显是已经穿过的,因为汉服要穿出来效果一定是要化妆的,化妆的同时他只要穿了,尤其是在领口这个位置,就会有一部分的污染,有人穿上有粉底了什么的。我们也不能洗,因为脏了以后一洗,衣服上一定会有洗衣液洗衣粉的味道,所以这种情况就没法再次销售的。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时赋予消费者的一项权利,但法律也明确,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2017年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也进一步明确了商品完好的标准,服装、鞋帽等的商标标识被摘、被剪,或者商品受污、受损,都属于商品不完好的情形。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专家 陈音江:当初设计这个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制度,目的就是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商品的信息,在下单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能够真正促进消费。随着更广泛的应用之后,确实有一小部分个别的消费者利用这种规则的漏洞,其实规定很明确,就是你要确保商品的完好,不能够影响商家的二次销售,有明显的污渍,有明显其他的气味,那肯定就会影响二次销售,商家针对这样的情况,就可以依法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

然而,在平台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商家依法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能得到很好的维护吗?现实情况是,消费者申请退货后,很多平台会启动极速退款,退货包裹刚刚寄出,退款就已经到账。商家收到退货后,如发现明显受损,只能走申诉渠道。

山东曹县商家 高振豪:我这边没办法拒绝,只要客户一填上退货快递单号,平台就给他极速退款了,就相当于仅退款了,你再去找平台,平台客服会叫你再去申诉,浪费时间精力,而且申诉全额退款是申诉不回来的,申诉成功率很小很小。

消费者申请无理由退货,几乎是零门槛。而商家申请驳回退货,却极其复杂。他们需要凑齐开箱视频前后对比、逆向物流退件等完整举证链条,举证成本,几乎全部压在了商家头上。

中国商业联合会直播电商委副会长 曹磊:即使商家证据充分,平台往往会判定退款,说明其审核机制有点过度偏向用户。第二个在执行层面,平台的审核往往相对流于形式,甚至有的平台是AI来核验的,这也造成了很多“10次申诉,9次失败”这样相对普遍的现象,商家自身的维权的成本要远超于投诉争议商品本身,所以往往商家只能放弃这样的申诉,自认倒霉。

现实中,很多商家遇上七天无理由退货,感觉还不是最糟的,大不了货还回来,钱退回去。可“仅退款”规则一旦被滥用,消费者不退货,商家还得退款,那就是财货两空。最近,山东一个商家,售出两台总价4070元的冰柜,买家以“温度不达标”申请退款,平台支持“先行退款”。商家联系取回冰柜时,买家竟称“已就地销毁”。商家赶到上海,发现冰柜正插着电正常运转。一些商家反映,平台仅凭消费者描述,甚至是系统自动审核,就可以直接支持消费者“仅退款”。这笔钱明明是商家的,平台凭什么不经过商家同意,就直接退款?这背后,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现实?

今年5月,河南榴莲卖家程岩,曾经历一次典型的“仅退款”维权事件。山东一位消费者,用伪造的榴莲发霉照片,申请仅退款,平台很快自动退款,而程岩的申诉则被驳回,最终他奔波千里维权,才讨回190元货款。这半年,他依然要应对各类不合理的“仅退款”订单。

商家 程岩:这个是说太甜了,说我们这边有可能掺杂了杂七杂八的东西,我们这边给他提供了我们的检测报告,但是他又说烂了,然后找平台申请仅退款,这边也是仅退款成功了。还有他用网图图片的来源我们也找到了,用图片过来申请仅退款。

商家退款,但消费者不退货,被称为“仅退款”的规则,是在2021年以后成为主流电商平台的普遍规则。对于生鲜水果和价格低于运费的特殊商品,这项规则有一定合理性,但被平台拓展到全品类后,其不合理性越发凸显。在被相关部门约谈后,多家平台去年陆续调整了相关规则,今年2月,《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明确禁止平台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商家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专家 陈音江:这个仅退款不是商家的法定的责任或者法定的义务,它是通过平台规则,通过这种约定的方式来邀请商家去承担这种责任,总局出台的这种相关的规定里面,就明确禁止平台通过这种强制商家的方式来接受仅退款的规则。实际上很多平台确实也做了一些改变,从文字里删掉了。

但是,现实中的规则调整了吗?不少商家的现实感受是,“仅退款”或变相“仅退款”现象,并没有减少。浙江义乌一家经营日用百货的电商企业统计发现,今年他们在三个平台的订单中,4.5%的订单被“仅退款”,比去年还上升了0.3个百分点。

浙江省义乌市某电商公司总经理 周文凯:今年占大部分是没有破损,货物完整,他也可以去申请平台“仅退款”,但是平台默认15秒没有回应,就直接赔了。所以我们商家也是没有知情的情况下直接理赔的,包括其他平台也在陆续效仿做这个,平台可能就默认我们回复慢了,那就直接通过了,这一块是明显上升的。

在电商平台售卖无花果的吕女士还发现,有些平台会根据聊天内容,自动向买家弹出“仅退款”的选项,一旦买家点击申请,平台就能自动同意,完成“仅退款”。

商家 吕女士:它不是一单一单人工审核,它只是一个大系统,只要是顾客跟商家说了一个“坏”的字眼,或者说一个“烂”,“赔钱”,这几个字只要一出现,平台就会给他提示会有什么全额退款的选项,然后还有退一半的选项。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专家 陈音江:在现实当中,有一部分平台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核,它就直接给消费者退款,把款退了之后,再让商家去找消费者去解决,然后由商家自己去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这样确实仍然是变相的仅退款行为。

不仅小额商品被仅退款,变相“仅退款”案例,竟然还涉及冰柜这样的大额商品。今年7月,山东一商家在某平台卖出2台价值4070元的冰柜,遭到买家以“温度不达标”为由申请退款,8月初,平台支持“先行退款”,让商家自行与买家协商货物处理方案。此后,买家称冰柜已经销毁,8月25日,商家赶到买家所在地,才发现两台冰柜仍在其店铺中使用。

中国商业联合会直播电商委副会长 曹磊:比如说这几千块冰箱的烂摊子丢给了商家,由商家去追回,名义上叫先行退款。实际上是退款先于退货,商家自己去办,跟我平台没关系,但面上是合规的,我们得承认,但事实上大家都看得明白,这就暴露了平台在合规压力下有一种策略性应对,不改结果,只改表述,不承担责任,只转嫁成本,只要平台仍然可以先动钱后离场,任何措施上的调整都无法改变权责意义上的失衡。

而之所以平台可以自行退款,是因为货款要经过7到15天的资金托管期后,才会转进商家账户。在这期间,平台先行退款,商家只能被动接受。

中国商业联合会直播电商委副会长 曹磊:它是托管资金,不是平台的自有资金,平台的权限操作不等于法律的权限,商家还是有权去向法院起诉的,也有追回的案例。这就要求必须承担相应的平台查明事实的义务,而不是简单的直接仅退款,透支的是商家对规则的信任,破坏了电商购物的信机制和生态体系。

针对“仅退款”,市场监管总局曾约谈过主要电商平台,今年2月新出的管理办法也明确要求:平台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商家“仅退款”。可现实是,商家的腰杆还是硬不起来。为什么?因为订单在平台手里,流量在平台手里,甚至货款也押在平台手里。如果平台直接替商家把钱退了,商家又很难跟平台讨价还价,地位不对等,这不是一家平台的毛病,而是平台经济发展的老问题。那么,改变这种状况的核心,在哪里呢?

11月6日本周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双十一”促销提示,要求平台“充分尊重商家自主经营权”。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期也召开会议,要求各平台企业公平对待商家,审慎运用仅退款、自动跟价等规则。监管层面的一再强调,也从侧面说明:尽管法规已经明确禁止,但很多平台仍然不愿放弃“仅退款”这个竞争流量的手段。

中国商业联合会直播电商委副会长 曹磊:平台相互跟进仅退款,我认为是在流量困境,国内用户流量新获客到了天花板的背景下只能向内卷,有些平台就验证了退款越爽快,客户越买账,平台就越敢买。有些平台越难退款,他以后就不敢买了,关键在这里。如果谁先收紧,那谁的用户就有可能大量流向他的对手。全品类全平台全网竞争,平台用商家的利润来补贴自己的流量,将制度、成本系统性甩锅给了商家,我认为这就是本质所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 薛军:商家可以退出,平台可能也不一定会拦着你,但问题是等于说你已经离不开平台所提供的这种商业渠道的价值,所以在这种依赖关系之下,小商家是没有话语权的,只能被动接受这些平台规则对他的一些约束。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专家 陈音江:平台就是仅退款规则的制定者,其实也是这个规则的利益的享受者,然后通过减少人工投入,简单审核,最后产生的负面效应都是由商家来承担的。商家在整个交易过程当中,又没有明确的话语权,包括规定规则的制定权。所以平台在自己能够获利,同时又可以减低自己成本的情况下,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这种规则变相承载。

真正的改变,应从哪里突破?今年2月实施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平台要建立健全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对于合理意见应当充分吸收采纳,不采纳意见应当有合理理由。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许可:我们的平台可以说是一个开放平台,所有的人都可以注册用户,也可以注册成商家,但这里面没唯一没有开放的是平台规则。平台规则现在之所以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就是因为平台规则仍然是由平台一方制定和实施,而缺乏了各方的共识。所以我们建议涉及这些纠纷解决机制,涉及仅退款的这些条款的时候,无论是程序设计还是说条件的要求,都应该在制定之时广泛吸纳商家和用户的意见,通过共识的方式来去解决。

在众多规则里,商家最想改的,就是申诉难。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期的会议,就要求平台完善申诉救济渠道。《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也提出: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提起申诉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对申诉事项进行复核,申诉人提出人工判定要求的,应当采用人工判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专家 陈音江:平台首先是要建立公平合理的售后和退换货的规则,要去平等分配这种举证的责任,根据商品的性质或者商品的价格实施分类的审核,针对这种高频的或者证据造假的行为,要及时提交人工实质的审核。

事实上,针对“仅退款”的治理,2024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就曾约谈六家电商平台,指出“仅退款”规则挤压商家生存空间等问题。而此前,针对外卖大战和平台二选一等乱象,监管部门的多轮约谈和行政执法,就起到了很好的约束效果。专家建议,要通过持续监督和执法,加强“仅退款”等乱象的治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 薛军:之所以这个仅退款规则从个别平台蔓延到所有电商行业,就是因为他这么做,他会获得竞争的优势。所以现在严格执法,任何人任何平台在这个问题上触犯法律的规定,触犯法律的底线,都要受到严格的执法和监管。这样的话大家就会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一种共识,就不会再有消费者觉得平台上更容易弄到这些不当的利益,这样他就避免所谓探底竞赛的问题。

去年,全国网上零售额已接近16万亿元,网络购物的规模越来越大,但我们必须知道,撑起网络购物基础的,是千千万万个大中小商家,如果他们的利益总是受损,总是处在被薅羊毛的状况,劣币驱逐良币,受损的将是整个生态,最后买单的还是消费者。网络购物发展到今天,不能只考虑“怎么让消费者好好买”,也得考虑“怎么让商家好好卖”。保护消费者和保护商家,本来就是一体两面,绝不应该厚此薄彼。如何让规则更合理,交易更公平,平台经济是时候,要做出根本性的改变了。

原文出处:澎湃新闻 (本文由聚合程序自动采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